会议指出,近年来,全省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有了长足发展,但发展仍不平衡,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形势迫切,各地各部门要以《条例》宣贯培训为契机,广泛宣传器官捐献理念,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、理解、支持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的良好局面。
会议要求,宣传月活动期间,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医疗机构积极开展《条例》宣传培训活动。尤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在门诊大厅、住院部等醒目位置,悬挂张贴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宣传海报,摆放宣传资料,利用电子显示屏等媒介播放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宣传视频。要开展专题培训,提高医务人员认知度和参与度。要将《条例》学习及相关法律法规、规章制度等纳入医务人员年度培训内容。要坚持党建引领,把党建与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深度融合,打造党建引领人体器官捐献服务品牌,促进形成有利于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社会风尚。
培训会上,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主任侯峰忠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司医疗监督处副处长杜冰分别解读《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》相关政策。相关专家围绕人体器官捐献流程、器官移植要求,潜在捐献者识别、评估、沟通及器官维护等进行培训;相关单位就人体器官捐献进行经验分享。
各级红十字会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关负责同志,省人体器官获取组织(OPO)、人体器官移植科室主要负责同志,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分管院领导及相关科室有关负责同志,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共计1万余人通过线上、线下形式参加本次会议。